关于性侵害儿童,中国没有立法明确定义。2013年《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》指出,其所称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,包括刑法规定的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奸罪,强制猥亵、侮辱妇女罪,猥亵儿童罪,组织卖淫罪,强迫卖淫罪,引诱、容留、介绍卖淫罪,引诱幼女卖淫罪,嫖宿幼女罪等。但实践中,还存在大量不构成刑法犯罪的性侵行为。
2017年11月,租仓库的男子邹某在遂宁落网。随后,涉案的余某、陈某以及邹某的父亲也被抓获;主谋——邹某的表哥李某也于今年1月2日被抓获。
《直击北京疫情:冷链传播风险几何?后续咋防控?》也有一些部门试图息事宁人。“女童保护”团队推广防性侵教育,在某地校园宣讲时志愿者了解到有学生被老师性侵,向有关部门反馈后,反而推广受阻。
相关报道




